偏爱鲨鱼

【祺鑫】白月光|穿书

穿书苦情男二鑫*金手指美强惨男主祺

 

 

 

 

“你要大晋这一城池的百姓,还是要她。”

 

心口的疼痛让睡梦中的人唇色发白,额头鼻尖渗出细细密密的汗珠,外面雨声渐大,随着足以照亮屋子的闪电,一记闷雷在头顶炸开,床上的人猛的睁开眼睛。

 

丁程鑫大口大口的呼吸,等心口窒息的疼痛消去,才撑着身子坐起来。

 

房间入眼皆是古色古香的摆设,身上是古人常穿的白色中衣,丁程鑫揉了揉眉心,抬手擦掉脸上的汗水,起身下床。

 

外面大雨倾盆,雷声过后起了阵阵狂风,吹的树枝摇摇欲坠,半开着的窗子被风吹的大开,雨水打湿了窗台以及屋里的地板,丁程鑫盯着看了片刻,走上前将窗子关好。

 

粗略算了算日子,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两个月了,时常半夜惊醒,有短暂的几秒钟还是恍惚不清自己到底在哪里。

 

日以继夜的做着同一个梦,这是属于书中世界的情节,是男女主感情萌芽的开始,也是他悲惨结局的开始。

 

丁程鑫穿进来前一周,才在妹妹的怂恿下看完了一本狗血虐恋强取豪夺你追我逃的古言男主重生文,大结局脱离俗套,男女主分道扬镳没有在一起,丁妙妙看完之后哭了一晚上,眼睛肿的像个核桃。

 

丁程鑫倒是对书中的男二记忆颇深,一位将侯世家的嫡出公子,自小天赋异禀,十四岁跟随父亲战场杀敌,十六岁单枪匹马深入敌营,一招釜底抽薪大败敌军,是京城中名声赫赫的少年郎,得无数高门贵女倾心。

 

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季遥之。

 

与男主马嘉祺、女主周程雪自小相识,直到长大以后,各怀心思,小时候单纯的友情在彼此之间早已经变质。

 

马嘉祺作为黎国的质子被送来大晋,就在季遥之十六岁那年重创黎国后,眼看黎国气数将尽,大晋皇帝秘密处死马嘉祺。

 

重生后的马嘉祺提前知道了未来的许多事情,在大晋皇帝处死他之前假死出逃,回到黎国后以雷霆之势重振黎军,一鼓作气拿下大晋,建立新的大黎王朝后称帝。

 

因为马嘉祺的死,周程雪以泪洗面数日,远在边疆征战的季遥之却被截断了消息,直至平定祸乱回京许久后,才从旁人口中得知此事。

 

可他的反应却意外的淡定,昔日要好的朋友,于他而言就像个陌生人一样。

 

周程雪见他并不在意马嘉祺的死,见他班师回朝满面春光,并未有半分伤感之情,当下失望万分,二人青梅竹马的情意便产生了巨大的裂痕。

 

似乎也是知道了这事,重生后的马嘉祺才会带走女主。

 

直到十七岁那年,秋日萧瑟中,黎国士兵卷土重来,季遥之与马嘉祺这对昔日兄弟沙场重逢,刀剑相对。

 

两军对峙中,周程雪突然出现,马嘉祺骑在马上,垂眸盯着泪眼朦胧的她看了许久,弯下腰将人掳至马上,挑眉看向季遥之。

 

“小将军,你要大晋这一城池的百姓,还是要她?”话毕,他毫不犹豫的骑马离开。

 

季遥之几乎是下意识就要追上去,被身旁副将一把拦住。

 

黎军有备而来,这一年来调养生息秘密筹备军队,又有马嘉祺排兵布阵,为的就是打大晋一个措手不及,虽是质子,可对于他的聪慧众人从未怀疑过,一旦季遥之为了周程雪追上去,将士无首,遇上早有谋划的黎军,只怕要白白让出一座城池。

 

一如既往地,在苍生与女主之间毫不犹豫选择天下的男二,又是惊才艳艳能与男主平分秋色的人设,也注定了他的死局。

 

这个痴情又心怀大义的小将军,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将军,终究还是死在了大雪纷飞的冬天,为气数将尽的大晋抛洒最后一滴热血,死在周程雪的剑下,彼时,只差不到一个月,就是他十八岁的生辰。

 

丁程鑫托着下巴盯着摇晃的烛光,有些疲倦的叹了口气,如今的小将军还未回京,算算日子,马嘉祺大概已经回了黎国。

 

现在发愁的不是这个,而是他虽然不至于手无缚鸡之力,但活了二十年,除了练过散打,并没有系统的接触过武术,所以前两天打了一场仗,他在厮杀的人群里翻来滚去,成功的落单被追到崖边,然后掉了下去。

 

倒不是他逞英雄,实在是因为没经历过这场面,他控制不住马,直到崖边才停下,追军紧随其后,压根不给他机会求饶,举起刀就砍了过来,丁程鑫一边嚷嚷着“等一下等一下”一边躲,结果一脚踩空摔了下去。

 

还好悬崖不高,下面是湍急的河流,他被冲到下游,被路过的村民救了起来,这两天就住在人家家里养伤,至于军中寻他的人,貌似还没找到这里。

 

暴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丁程鑫回过神来的时候,外面天色已经泛起鱼肚白,他眨了眨眼睛,推开门爬上树,盯着东方看了个完整的日出。

 

很美。

 

想家。

 

“怎么起这么早。”树下传来男子的声音,丁程鑫低头看过去,正是救了他的那位村民狗蛋,二人差不多年纪,倒是聊得来,“下来吃饭?”

 

丁程鑫点点头,甩了甩膀子一副要跳下去的架势,在低头看了一眼高度后默默蹲下身子抱着树干爬了下去。

 

“狗蛋。”丁程鑫洗了手坐下,接过他递过来的筷子,扒拉两口米糊糊,“还是没有人找我吗?”

 

年轻的男子摇摇头,抿了抿嘴望向他:“阿程,你是不是很想走?”

 

丁程鑫挠了挠头,对上他清澈又不舍的眼睛,一时说不出口,只能笑笑然后低头扒饭。

 

狗蛋无父无母,自己一个人住在山里,砍柴盖了座小木屋,日常就是进山打猎,打的多了就拿去山下的市集换钱,这次为了救丁程鑫,几乎花光了积蓄。

 

昨夜才下过一场暴风雨,如今天儿还是阴沉沉的,指不定什么时候还要再下一场,狗蛋今天就没进山。

 

于是丁程鑫吃饱饭坐在门槛上给他画大饼,比划着跟他信誓旦旦的开口:“等我回去了,我就给你带这么一大箱子钱。”

 

“到时候你就别住在山里了,去山下买个房子好好过日子,也不用这么累。”

 

狗蛋托着下巴笑眯眯的看着他,闻言点点头:“好啊。”

 

“但我其实不想跟你分开。”

 

“嗯……”丁程鑫两手托着下巴,眉头皱在一起,想了想一拍手,“你如果舍得的话,我可以带你走啊,你去我家里住。”

 

狗蛋歪头盯着他,嘴角的弧度未变,只是神情认真了几分:“你真的愿意带我走?”

 

“愿意啊。”丁程鑫点头,“放心吧,我一定带你走,以后去哪里我们都一起,我肯定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已经过来几个月了,丁程鑫依旧没能把自己完全代入季遥之的角色,所以醒来时他跟狗蛋说了本来的名字,跟他讲了很多现代的新奇东西,惊的狗蛋眼睛直勾勾的。

 

不得不说,从睁开眼看到狗蛋的时候,他就格外的喜欢他,跟狗蛋在一起的这几天聊的越发投机,倒是丁程鑫穿过来的时日里最轻松惬意的日子。

 

等他回去,就带着狗蛋一起习武上学堂,给他取一个好听的名字,与他一起上战场杀敌,一起周游世界,他才不要喜欢周程雪,走剧情早安排好的感情线。

 

狗蛋是他的意外,而他很愿意抓住这难得的契机。

 

“我们以后会一直在一起。”

 

狗蛋怔愣了片刻,垂眸看向他握着自己的手,笑了笑回握:“好。”

 

几天后手下找到木屋来,狗蛋上山打猎不在,丁程鑫一直等到天快黑了也没等到他回来,军中催的紧,他只能留下书信一封和钱财,告知他凭着书信去上京找将军府。

 

等战争结束他再回去的时候,小木屋已经是人去楼空,丁程鑫以为他是拿了信物直奔上京了,当即带领军队以最快的速度班师回朝。

 

迄今为止,故事依旧按照既定的时间线进行,对于男主,丁程鑫穿过来就在边疆打仗,原主的记忆更是半分都没留给他,自然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也不记得他们之间的事情,更不存在什么深厚的感情。

 

所以即便在宴席上有人刻意告知他马嘉祺被处死的消息,丁程鑫也没有什么情绪波动,只是如同听到与他无关的事情一样,淡淡点头后便不再追问。

 

宴席散后丁程鑫有些微醺,一个人落在人群后面慢吞吞的走,眨眼间就被甩了老远。

 

古时候夏天的夜晚倒是没有现代那么炎热,他喝了酒,又穿着繁琐的礼袍,走了许久的路竟也只是觉得微微热。

 

“季遥之。”入夜后的皇宫更加寂静,走在前面的人群已经不见踪迹,漫长的长巷里,这一声格外的清晰。

 

丁程鑫猛的停下脚步,侧头看向站在小门门前的白衣女子,穿的温婉贤淑,周身气质却清冷飒爽,一双微微上扬的桃花眼此时正看着他。

 

心跳开始加速,浑身血液沸腾,丁程鑫冷漠的感受着这具身体不受他控制的心动拘谨,知道又是书中人物在走剧情了,他微微叹了口气:“周程雪。”

 

“嘉祺死了。”话落,周程雪眼眶一红,直勾勾的看着他,“我当你一直不知道,只是今夜宫宴你的态度让我明白,你不是不知道,而且压根不在乎。”

 

“季遥之,认识这么多年,我怎么才发现你的心这么冷呢。”

 

丁程鑫卡壳,抿了抿嘴干脆不说话,周程雪盯着他等了许久,眼里不明不白的情绪终究转为失望,她没再说话,转身进了小门不见踪迹。

 

丁程鑫摸了摸鼻子继续往外走,心头思绪万千,没想到这决裂的剧情压根不需要他说什么做什么,周程雪一个人就能自说自话完成。

 

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除了一直没等到狗蛋,丁程鑫都过得格外舒坦,周围的人似乎没发现他不是原来的季遥之,而周程雪也没再出现在他面前,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平静的过去。

 

直到夏天过去,秋风一夜之间席卷大晋,树叶由盛转败不过是眨眼间的事情,早晚的温度已经开始有些冷,丁程鑫天还没亮就从被窝里爬起来,穿上厚衣服出门。

 

黎国叛乱,已经短短一个月已经打下大晋三座城池,眼看边关又要失手,皇帝下旨,命丁程鑫带兵出征,誓要彻底铲除叛军。

 

于是天才刚亮,丁程鑫便身穿盔甲,骑着马走在前端,带领军队在百姓的送别下出了城门。

 

走出很长一段路,他突然回头看了一眼已经快要望不见的城门,想起这段日子对他极好的季家人,以及出门买个东西都不肯要他钱的百姓,人人都把他当成季遥之,那个惊才艳艳的少年将军,连他也开始时常忘记自己本来的名字与身世。

 

或许是身体还有记忆,这两个月他拼命在练武场加练,身手竟与从前的季遥之相差无几,季父对他甚是满意。

 

所以在面对城外的大军压境,丁程鑫并无半分刚来时的惊慌失措,他身穿银白色盔甲,手持红缨长枪,骑着马走在最前面,领着几万将士直面敌军。

 

杀完敌军,他还要回去找狗蛋。

 

他不喜欢周程雪,自然也不会被剧情随意左右,所以丁程鑫也不信故事的结局会按照书中所写走下去,一直到看到马嘉祺之前,他的情绪都格外稳定。

 

那个带着面具的男人如同剧情里的一样,飞身捞起周程雪,丁程鑫反应极快,在他弯腰的同时出手,红缨枪将他脸上的面具挑掉,露出一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

 

丁程鑫怔住,不受控制的想起那段轻松惬意的快乐时光,看着那些场景一瞬间支离破碎,每一片都写满谎言。

 

“小将军。”马嘉祺冲他挑眉,眼里的闪烁着令人猜不透的情绪,“你要大晋这一城池的百姓,还是要她?”

 

望着他离开的背影,要不是身旁副将拉了他一把,丁程鑫差点儿真的追上去,他握紧手中的红缨枪,翻手立在身侧,拉起缰绳厉声开口:“杀!”

 

“杀!!!”身后将士跟着喊,毫不犹豫的跟上他的步伐,举起手中的刀剑,以身殉国也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用自己的血肉守护着大晋的子民。

 

上京传来捷报,短短半个月,被打下的三座城池就在季小将军的带领下全部收复,百姓载歌载舞庆祝,感恩天降武曲星。

 

年仅十七岁就立下汗马功劳的武将世家,在外患即将解决的时候,自然而然的成了大晋皇帝的眼中钉,因此不等丁程鑫率军拿下黎国,就被大晋皇帝紧急召回,换了个将军去往前线。

 

只是世事无常,新将军才到军营就传来消息,黎军夜袭军营,阵势极大,虽没讨好,但大晋也伤亡惨重,季小将军更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

 

第二年一月,黎军攻破上京,大晋皇帝自刎宫中,大晋王朝覆灭,大黎王朝开国。

 

_

“他怎么还不醒?”

 

一袭黑衣的男人眉头紧皱,盯着面色苍白躺在床上的人,大夫试了试脉,摸摸胡子道:“陛下将人带回来的时候,差点就没能救活,他身上的伤实在是太重了。”

 

马嘉祺有些烦躁的摆摆手,等人出去后才在床边坐下,握着丁程鑫的手失神。

 

直到手被抽了回去他才回过神来,对上那双朦胧无光的眼睛,一时竟不知道该叫他什么。

 

在回黎国的路上救下丁程鑫时,马嘉祺还以为他是原来的季遥之,只是这人醒来后一副不认识他的样子,嘴里说些奇奇怪怪的话,每天念叨最多的就是回家,他不得不相信,眼前的人虽顶着季遥之的身体,灵魂却早换了个人。

 

在丁程鑫说要带他走的时候,他几乎是没有犹豫的就要答应,可身上的担子与前世的仇恨不容许他肆意妄为,于是在找丁程鑫的人寻来的时候,丁程鑫等了他一天,他也躲在暗处看了他一整天。

 

那日战场相见,周程雪突然出现,他猛的想起从前季遥之与周程雪之间是早早的两情相悦的,心底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让他选择带走周程雪,满脑子都是不许他们接触。

 

“怎么不杀了我。”丁程鑫沙哑的声音让他回过神来。

 

马嘉祺张了张嘴,沉默了许久才喊他:“阿程。”

 

丁程鑫看了他片刻,嗤笑一声:“陛下,我们认识吗?”

 

马嘉祺手指攥紧,话堵在喉头半晌,也只能干巴巴说一句:“你别这样。”

 

丁程鑫闭上眼睛不再看他,任他说什么都没反应,马嘉祺轻轻叹了口气,心情烦闷的出去。

 

眨眼间又是几天过去,丁程鑫的身体恢复了大半,下床走路完全不需要人帮助了。

 

屋子里烧着地龙,外面风声鹤唳,丁程鑫想起之前自己受的伤,不得不承认,能捡回一条命当真是给他治疗的大夫医术高明。

 

他所处的屋子是如此的熟悉,可不是来过多次的皇宫吗。

 

丁程鑫慢吞吞的起身走到窗前,抬手打开窗子,冷风夹杂着湿意吹进来,他望着窗外望不见边际的紫禁城,抬起手去接飘零的雪花。

 

门被推开,短暂的冷风吹进来又被立刻拒之门外,丁程鑫没回头,撑着身子探出头去望着阴沉沉的天空,雪花落在他的眼角。

 

“狗蛋,下雪了。”

 

身上披上厚厚的狐毛披风,他被拉进一个温暖的怀抱,来人抬手关上窗,阻止冷气进入。

 

“等有积雪了,我带阿程去打雪仗。”

 

丁程鑫任由他扶着自己回床上坐下,看着低头给他捂手的人,他轻轻笑了笑:“陛下,周程雪会是大黎的第一个皇后吧。”

 

他眼里尽是坦然,平静的看着马嘉祺,书中说季遥之死在周程雪剑下,可马嘉祺如今已经是皇帝了,他却还活着,是不是代表着故事已经被改变呢。

 

“比起立别人,周程雪知根知底没有威胁,又与陛下一同长大,自然是最合适的。”

 

马嘉祺没回答他的问题,晚上陪他吃过饭后就急匆匆的回了书房处理奏章,外面积雪已经厚厚一层,而他又忘记了自己的承诺。

 

深夜,紫禁城在积雪的映照下显得像天快亮一样,丁程鑫想起书中对季遥之的描写,平日里,他头戴玉冠,身着素衣,腰间配着一柄长剑,上面挂着周程雪亲手编织的剑穗,自是清风明月。

 

于是丁程鑫从衣柜里翻出来差不多样式的衣服,将藏在床下的剑一同拿了出来,他掂了掂有些分量的长剑,打开窗子飞身跃上屋顶。

 

眨眼间便来到城墙上,雪还在下,有越来越大的趋势,站在上京最高的地方,他几乎能看到整个上京,往日繁华似乎还是昨日之事,一夕之间整个上京裹上素白,像是在为大晋最后一位将军哀悼。

 

“还缺个剑穗。”丁程鑫没回头,将手中的剑扔出去。

 

周程雪接过长剑,贪恋的抚摸了两下,从怀中拿出雪白的剑穗挂上,嘴角露出一个笑容。

 

她抬头看过去,丁程鑫已经转过身来,周程雪也是一身素白,从夏日那次宫宴见到她开始,她就没穿过别的颜色。

 

“季遥之。”她怔愣了片刻,轻声喊着昔日好友的名字,在触及到丁程鑫的眼睛时回过神来,“你不是他。”

 

她拔出手中属于季遥之的长剑,神色冷冽:“他在哪儿?”

 

丁程鑫苦笑:“如果我说我也不知道呢。”

 

他叹了口气,目光落在她身后:“或许最想一切恢复正常,最想回去的人,是我呢。”

 

“阿程!”匆匆赶来的马嘉祺衣服都没穿好,闻言急忙上前,“你冷静一点。”

 

丁程鑫抬头看了一眼不断飘雪的天空,握紧手中属于季遥之的白玉佩,双手交叠放在心头,放松身子坠落。

 

“季遥之,很抱歉,没能替你改变命运。”

 

如同书中所写,少年将军季遥之,于大雪飘零中死去,年仅十七。

 

周程雪与马嘉祺分道扬镳,她没做大黎的开国皇后,独自带着一把长剑离开。

 

大黎开国皇帝终其一生未曾立后,收养宗室子弟立为太子,自己则终日沉浸于国家政事,暴毙时年仅三十。

 

至此,命运的齿轮停止运转,故事的最后一页被轻轻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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